根据校财务处下发的《关于年末清理财政资金及报销服务相关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我处为配合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工作🏌🏿♀️,现根据各类设备的采购流程和周期,对学院在设备申购时递交的文件材料和时间提出几点要求🚓,以提高年末设备采购工作效率🛃,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💁🏽。
一、申请采购进口设备时需要递交的材料:
设备申购单
技术参数(电子文档)
进口设备论证表(电子文档)
单一来源采购说明(如无法进行招标的)
免税申请函(50万元以上)
二👩🐁、申请国内设备时需要递交的材料📎🕵🏼:
设备申购单
技术参数(电子文档)
单一来源采购说明(如无法进行招标的)
三⏮、几个重要采购环节的时间周期:
1. 进口设备论证(由教委组织论证,至少10个工作日)
2. 单一来源采购说明公示(7个工作日)
3. 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采购以校内招标为主(10个工作日)
4. 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采购统一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标(1个月)
鉴于以上采购环节的时间周期,请各学院对于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申购材料的最后递交时间为10月30日;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进口设备申购材料的最后递交时间为11月5日;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国内设备申购材料的最后递交时间为11月10日;逾期递交采购申请的,我处将不能保证在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支付💁。
特此说明👩🏽🌾。
联系人:高 丹 联系电话🦠: 67791017
资产管理及保障处
2013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