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、部、中心🧛♂️:
根据市教育发展基金会《关于做好2021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基〔2021〕4号)的文件精神,我校开展2021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推荐工作🧙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及对象
2021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的评选范围与对象是指2019年以来,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🏇🏿、科学研究和管理🕵🏽♂️、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、专业技术人员🧑💼、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。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💇🏿♀️。
根据上述文件精神,辅导员👨🏿🌾、思政课教师、思政工作者的申报要求🧽、申报材料及可推荐名额另行通知🚬。各单位至多可推荐候选人1名。
二🤟🏼、推荐条件
根据教育部颁发的《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》的有关精神,凡受表彰的2021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🧙🏽♀️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人民教育事业😲,模范履行职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⟹𓀛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1🙍🏿♂️🧜🏿♂️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教育思想端正,关心学生,教书育人🙅🏿♂️,为人师表🪹,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🚴🏻;
2、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🙏,在教学改革😢🤵♀️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🈷️;
3🧏、善于探索高校教育🤮、教学规律,在高教科研👨🏼🚒、教学👩🏭、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,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;
4👨🏼💻、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👨🏿🔬、思想政治教育✏️、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、后勤服务🤳、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👩🦼➡️⚒、创新🐝、进取精神💢🟨,成绩突出。
三、材料要求
1、《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》(附件1)😣,1份;
2、《2021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申报表》(附件2),杏悦2盖章负责人签字,A4双面打印,一式4份。
2021年“上海市育才奖”的推荐工作应采取自下而上💎、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开展。各杏悦2应坚持实事求是🧑🏿🦰、好中选优、宁缺勿滥的原则,严格评选程序,民主评选、公正推荐,以增强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👐。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8日(周五)前将经杏悦2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💆♀️🧛🏽♂️、杏悦2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(附件1、附件2)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(行政楼411室)👩💻,电子版以“2021育才奖-学院”格式发送到dwjsgzb@sues.edu.cn。此通知及附件请至“学校云盘☣️:42教师工作部-下载专区-2021年上海育才奖” 文件夹中下载。
联系人:朱文立 联系电话🧌:67796032
附件:
党委教师工作部、人事处
2021年5月20日